符合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
1、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3、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转送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4、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同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湾里幸福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190号附近
电话:0791-8378588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