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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Jiangxi V&T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 简称:“江西交通职院”,“江西交院” 所在地:南昌 院校代码:12940 类型:综合类

国家骨干高职
  •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06-18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并接受纪委综合办公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0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邮政编码330013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学制:三年第八条 办学性质: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江西省教育厅。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入学注册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学历证书。证书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种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十条 毕业生就业:学校筑牢毕业生就业民生工程,与众多知名的大中型企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就业基地,打造了集交通运输行业、校外综合人才市场等构成的综合类大型与特色专场的“1+N”校内就业平台,每年举办校园系列招聘会,大力提供就业岗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有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港口物流管理、会计、快递运营管理、网络营销、物流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数控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设工程监理、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智能交通技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37个专业,学制三年。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安排计划招生,在各地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市、区)公布的专业和计划数。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批次。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有关录取规定,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纪律要求,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省内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规程。省外执行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规程。第十八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招生男女比例不限。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在本省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少于15名录取考生将调剂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在无法征得考生意见时,遵照我省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遇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第二十一条 在本省录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实行限额招生,文史类限招240名、理工类限招260名,文、理录取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到录满为止。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该专业的考生,按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在无法征得考生意见时,遵照我省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遇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第二十二条 专业特殊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报考要求为身体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1.0;身体无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且无相关家族病史;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等三个专业,报考要求为身体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1.0;身体无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且无相关家族病史。第六章 新生复查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对新生报考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学年800元)。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资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学年3300元、三等每学年2200元。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和申诉,联系部门: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电话:0791-83806557,传真:0791-83806557。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06062、83809767,传真:0791-83809767。学校网址:https://www.jxjtxy.edu.cn/;招生网址:https://zsb.jxjtxy.edu.cn/。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6日  详情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03-3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0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邮政编码330013。学校设施完善,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一号线地铁和多条公交线路车,直通市区。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江西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十一条 就业前景:学校人才培养,通过深度的校企合作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订单式”培养模式,与众多知名的大中型企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学校与企业、课堂与车间的无缝教学,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另一方面,学校不断完善校内就业机制(指导、服务)和就业市场体系,促进了学生充分就业。多年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起薪高等名列同类院校前茅,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有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批次。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省内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规程录取。第十九条 省外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录取规程录取。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对外语考试为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须转学英语。第二十一条 在省内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少于15名录取考生将调剂录取专业,考生填报有其他专业志愿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调剂录取;考生无其他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遵照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在省教育考试院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第二十二条 专业特殊要求: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女生不宜就读;其他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报考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须身高1.7米以上,女生须身高1.6米以上。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教学厅〔2010〕2号文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900-1000元/年。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监督电话:0791-83806557;传真:0791-83806557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91-83806062、83809767;传真:0791-83809767。学校网址:http://www.jxjtxy.com招生网址:http://zsb.jxjtxy.com 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2017年3月24日  详情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8-05-0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0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邮政编码330013。学校设施完善,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一号线地铁和多条公交线路车,直通市区。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江西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十一条 就业前景:学校人才培养,通过深度的校企合作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订单式”培养模式,与众多知名的大中型企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学校与企业、课堂与车间的无缝教学,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另一方面,学校不断完善校内就业机制(指导、服务)和就业市场体系,促进了学生充分就业。多年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起薪高等方面名列同类院校前茅,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有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批次。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省内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规程录取。第十九条 省外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录取规程录取。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对外语考试为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须转学英语。第二十一条 在省内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少于15名录取考生将调剂录取专业,考生填报有第二专业志愿则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无第二或其他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遵照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在省教育考试院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在省内录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实行限额招生,文史类限招240名、理工类限招260名,各类录取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到录满为止。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该专业的考生,均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无第二或其他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遵照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在省教育考试院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第二十二条 专业特殊要求: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女生不宜就读;其他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报考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须身高1.7米以上,女生须身高1.6米以上,无色盲色弱、精神、心脏及传染病、无口吃、普通话良好,无高度近视。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教学厅〔2010〕2号文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900-1000元/年。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监督电话:0791-83806557;传真:0791-83806557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91-83806062、83809767;传真:0791-83809767。学校网址:http://www.jxjtxy.com招生网址:http://zsb.jxjtxy.com 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2018年4月12日 详情
2008年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08-04-23
2008年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9402、校址(含校区名称):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3、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4、邮政编码:3300135、办学性质:公办6、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学费标准:每学年5000元。7、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生比例:招生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其中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行业的特殊性,身体健康要求另有规定: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1.65m以上,裸眼视力任何一眼4.8以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5)录取规则A、按照上分数线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D、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级差,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各省对加分或降分考生进行投档、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填报志愿表上的专业确定。8、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791--3806062(2)传 真:0791—3809767 3811910(3)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4)邮 编:330013(5)E-mail地址:jxjtzsb@163.com(6)招生网址:http://zsb.jxjtxy.com(7)院校网址:http://www.jxjtxy.com详情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0-04-26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赣府字[2002]第25号文件】,国家教育部备案,2002年江西省交通学校升格为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保证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10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工作。?第二条?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940学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校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 ?邮编:330013;?第四条?学校历史:学院创建于1956年,前身为南昌公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江西交通学院(本科),1973年更名为江西省交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 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学校现况:学院占地面积587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部和成人教育部等8个教学系部,共开设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物流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数控技术等31个专业。学院近三年共投入3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已初步建成生态化、数字化、现代化的新型校园。学院目前已建成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技术等一批省级高职示范和特色专业、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专业。建成《汽车底盘电控系统检修》国家精品课程1门,《桥梁工程现场检测技术》、《高速公路通讯系统集成》等省部级精品课程8门。学院将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先后与丰田汽车公司合作开办“T-TEP学校”,与江西贝尔科技公司合作成立“南昌贝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洪都佳时特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建设“交院佳时特数控加工基地”。学院依托行业成立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交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博苑工程咨询监理所、驾驶培训学校等产教实体。学院注重加强与企业合作,先后与丰田汽车、北京现代、赣粤高速、深圳联胜进行合作办学,实现“订单”培养,学院的“汽车类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被确定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积极推行“双证书”制,毕业生获得双证书的比例达到98%以上。学院学生先后取得全国交通高职高专院校汽车维修技能大赛一等奖、工程测量技能比赛全能一等奖,全省物流仓储管理技能比赛团体和个人第一名、全国大学生CUBA男、女篮球赛江西赛区冠军,全省首届大学生舞蹈比赛表演一等奖等优异成绩。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且学生就业对口率、起薪水平、用人单位满意率均位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院是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是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人事部、交通运输部的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江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西省文明单位、全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创新发展年”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成立以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学院建立了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第七条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2010招生计划。?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办{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1、录取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凡参加2010年高考、政体合格、上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按考生填报学院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满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满,则依次类推。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2、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4、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6、招收外语语种:英语。7、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8、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第五章 其它?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学校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学费5000元/年。?第十一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资助;?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1、学院联系:院办0791-3808820、传真0791-3800049 学院网址:http://www.jxjtxy.com2、招办联系:0791-3806062、传真0791-3809767学院网址:http://zsb.jxjtxy。com详情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1-05-30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赣府字[2002]第25号文件】,国家教育部备案,2002年江西省交通学校升格为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保证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11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工作。?第二条?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940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校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 ?邮编:330013;?第四条?学校历史:学院创建于1956年,前身为南昌公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江西交通学院(本科),1973年更名为江西省交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学校现况:设有路桥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部和成人教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共开设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物流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数控技术等34个专业。学院初步建成了生态化、数字化、现代化的新型校园。2009年05月学院入选首批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2010年04月,学院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11月,学院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成立以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学院建立了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第七条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2011招生计划。?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办{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1、录取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凡参加2011年高考、政体合格、上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填报学院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满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满,则依次类推。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2、轮机专业不招女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4、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6、招收外语语种:英语。7、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8、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第五章 其它?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学校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第十一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资助;?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1、学院联系:院办0791-3808820、传真0791-3800049 学院网址:http://www.jxjtxy.com2、招办联系:0791-3806062、传真0791-3809767学院网址:http://zsb.jxjtxy。com详情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2-04-12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赣府字[2002]第25号文件】,国家教育部备案,2002年江西省交通学校升格为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保证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12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工作。第二条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940      学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校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 邮编:330013;第四条 学校历史:学院创建于1956年,前身为南昌公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江西交通学院(本科),1973年更名为江西省交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 学校现况:设有路桥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部和成人教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共开设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物流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数控技术等34个专业。学院初步建成了生态化、数字化、现代化的新型校园。2009年05月学院入选首批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2010年04月,学院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11月,学院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成立以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学院建立了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第七条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2012招生计划。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办{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1、录取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凡参加2011年高考、政体合格、上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填报学院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满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满,则依次类推。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2、轮机专业不招女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4、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6、招收外语语种:英语。7、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8、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五章    其它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学校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第十一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资助。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学院联系:院办0791-83808820、传真0791-83800049 学院网址:http://www.jxjtxy.com招办联系:0791-83806062、传真0791-83809767学院网址:.comhttp://zsb.jxjtxy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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