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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英文名:NanChang Business College of jxau 简称:“商院 南商” 所在地:南昌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简章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020-06-07
  第一章 总则r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r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r  学院基本情况r  1.学校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r  2.学校代码:13436r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r  4.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r  5.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号r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r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r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部),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r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r  学院按照上级确定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r  学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r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r  第四章 录取规则r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r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政策。r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的优先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r  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上述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上述省市相关规定执行。r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学院按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以综合成绩等其它形式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r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r  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费用收取r  学院对报到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要求进行入学资格、身体状况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属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  对具备学籍,且在规定年限内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r  学院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r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r  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r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r  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r  招生咨询方式r  咨询电话:0792-4391934(兼传真) 4391935r  E-mail: jxncsxyzjb@163.comr  学院网址:http://ncsxy.jxau.edu.cn/r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南湖新城青年大道79号r  邮政编码:332020r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r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r  第八章 附 则r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r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r详情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学校代码:13436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5.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南湖新城青年大道79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部),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六条  学院按照上级确定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政策。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的优先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浙江省、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学院按各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以综合成绩等其它形式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费用收取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二十天内学院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入学资格,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后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第十五条    对具备学籍,且在规定年限内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十六条    学院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第十七条    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792-4391934(兼传真)  4391935E-mail:  jxncsxyzjb@163.com   学院网址:ncsxy.jxau.edu.cn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南湖新城青年大道79号   邮政编码:332020第二十条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第二十三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一九年四月 详情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学校代码:13436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5.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部),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六条  学院按照上级确定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第八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第十条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政策。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的优先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上述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上述省市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学院按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以综合成绩等其它形式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费用收取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学院对报到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要求进行入学资格、身体状况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属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及相关退费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七个专业为14500元/学年;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为15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13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第十八条  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第十九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792-4391934(兼传真)  4391935E-mail:  jxncsxyzjb@163.com   学院网址:http://ncsxy.jxau.edu.cn/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南湖新城青年大道79号    邮政编码:332020第二十一条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二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第二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二零年五月 详情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436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办学地址:    南昌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共青城校区: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    2017级新生在共青城校区入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部),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六条   学院按照上级确定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的优先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浙江省、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学院按各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以综合成绩等其它形式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卷面满分的70%。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二十天内学院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   对具备学籍,且在规定年限内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及相关退费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殊贡献奖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大学生资助办公室,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00931(兼传真)  83901251    E-mail: jxncsxyzs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ncsxy.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邮政编码:330044    第二十一条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一七年四月 详情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学校代码:13436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5.办学地址:南昌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共青城校区: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新城青年大道79号, 2018级新生在共青城校区入学就读。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部),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六条 学院按照上级确定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政策。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的优先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浙江省、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学院按各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以综合成绩等其它形式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二十天内学院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入学资格,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后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第十五条 对具备学籍,且在规定年限内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6〕417号)及相关退费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第十七条 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助学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791-83800931(兼传真)  83901251E-mail:  jxncsxyzs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ncsxy.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邮政编码:330044 第二十条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第二十三条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一八年四月 详情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23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创建于2001年7月,由江西农业大学和江西亨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面向贵州等22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一、 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二、 录取规则:1、 我院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加(降)分投档政策。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学校志愿、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优先的办法。3、政审、体检、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4、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课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课成绩不低于80分。5、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6、各专业对男女生录取比例均无限制。三、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四、 招生计划:具体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我院招生生源计划。五、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专业为8000-10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000元/学年。六、 奖、贷学金的设置:我院实行“奖、贷、补、勤、缓”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七、 学历证书:对具备我院学籍且合格毕业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印章的学历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26号)要求,自200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咨询电话:0791-3901251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邮政编码:33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csxy.com E-mail:nbc_zsb@126.com详情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3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创建于2001年7月,由江西农业大学和江西亨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面向江西等2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一、?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录取规则:1、? 我院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加(降)分投档政策。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学校志愿、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优先的办法。3、政审、体检、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4、对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对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对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5、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6、各专业对男女生录取比例均无限制。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四、招生计划:具体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我院招生生源计划。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专业为8000-10000元/学年,住宿费700-1000元/学年。六、奖、贷学金的设置:我院实行“奖、贷、补、勤、缓”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七、学历证书:对具备我院学籍且合格毕业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印章的学历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26号)要求,自200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咨询电话:0791-3901251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888号 邮政编码:33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csxy.com E-mail:nbc_zsb@126.co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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