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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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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

英文名:Nanchang University(NCU) 简称:“南昌大学医学院”,“南大” 所在地:南昌 院校代码:10403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卓越计划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防生
  • 南昌大学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奋力开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人才强校新格局2021-01-22
1月18日,南昌大学召开人才强校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回顾总结“十三五”期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成绩和经验,谋划学校“十四五”人才强校新蓝图。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出席并致辞。南昌大学党委书记喻晓社主持会议,校长周创兵作主旨报告,党委副书记李德平宣读学校“人才工作示范点”和“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副校长刘耀彬作人事人才工作报告。这次会议以抢抓新机遇,落实新理念,开创南昌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人才强校新格局为主题,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迎接建党百年和南昌大学办学百年重要历史节点上,为南昌大学人才工作凝聚共识、定向定位、谋篇布局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南昌大学面向未来,编制和启动“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全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大局对高等教育的影响,正确把握南昌大学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改革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人才队伍成效得到进一步凸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得到不断增强。会议强调,站在新的发展阶段,南昌大学“十四五”人才工作要以“人才强校”为战略主题,按照“党管人才、统筹协调,以人为本、人尽其才,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工作原则,紧扣“高质量、制度化、可持续”工作目标,加快实施《南昌大学“人才强校”引领行动计划》,努力构建高质量人才工作体系。要以“改革、创新、开放”为战略路径,处理好党管人才与遵循人才成长及市场规律、统一领导与两级管理、激励政策与综合施策、战略与战术、改革发展与稳定等关系,建设“各类人才各得其所、梯次人才相得益彰、三支队伍协同发展”的人才发展新格局。会议号召,全校各级干部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抢抓历史机遇,全面凝聚人才强校发展合力;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奋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开创具有南昌大学特色的高质量人才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南昌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强大人力支撑。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南昌大学“人才强校”工作开展了热烈的学习讨论。南昌大学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相关负责人,高层次人才代表、中青年教师代表参加会议。稿源:南昌大学详情
南昌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09
南昌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养“既有坚定政治认同、强烈国家意识、勇担社会责任、坚守文化自信、又有健全人格养成、宽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开放创新思维、恪守科学精神、宽广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国标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保送生;单考单招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优秀运动员;港澳台侨学生(港澳台侨联招、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六条 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第七条 学校现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等5个校区。前湖主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青山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鄱阳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校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招生工作。第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第十三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第十五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第十六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疆内地高中班、港澳台侨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专业志愿或明确愿意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浙江省、上海市实行高考改革,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上海市考生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专业组中安排专业。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一)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2、美术类专业校考省份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3、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成绩使用各省统考专业成绩,并要求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合格线。在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校考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5%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舞蹈学专业除广东省外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东省舞蹈学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在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7、表演、表演(茶艺)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65%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80%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70%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90%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所有专业均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统考提前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2、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3、音乐学类和舞蹈学依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成绩和视唱模唱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音乐学(声乐)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音乐学(器乐)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3名(含)以内;舞蹈学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4、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未指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港澳台侨联招、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第二十四条 江西省高考理科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录取至我校的考生可免试进入前湖学院综合实验班。第二十五条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入学后,除外语类小语种专业外,其他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类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师方向)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原则上要求良好以上。第二十六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第二十七条 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其中护理学本科专业身高原则上要求:男生168cm(抚州医学院要求165cm)、女生156cm以上。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第二十九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第三十三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并建立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为鼓励优秀学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可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查询。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47;咨询电话:0791-88305092;传真电话:0791-88305066;网址:http://zjc.ncu.edu.cn。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南昌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创建具有南昌大学特色的一流本科教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创新精神、世界眼光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国标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保送生;单考单招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保送运动员;港澳台侨学生【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免试生”)】。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六条 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小南新”是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通过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和“小南新”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第七条 学校现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等4个校区。前湖主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青山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鄱阳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第九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第十四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第十五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疆内地高中班、港澳台侨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对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实行高考改革,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方向)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一)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设计学类、绘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和舞蹈学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进档考生省统考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视唱模唱及专业副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音乐学(声乐方向)、舞蹈学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3名(含)以内。(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2.实行非平行志愿(含一档多投模式)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1)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舞蹈学、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第十九条 体育教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考生、保送运动员、港澳台侨联招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免试生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一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第二十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入学后,除外语类小语种专业外,其他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类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师方向)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原则上要求良好以上。第二十四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六条 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学生进校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学生可在大学期间自主选择该大类涵盖的专业学习,毕业时达到相关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新高考改革省份,新闻与传播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将按照括号内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统一按大类进行培养,并可自主选择该大类涵盖的专业学习。第二十七条 护理学专业建议身高要求男生167CM、女生157CM以上。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第二十九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第三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后,可直接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高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不同的形式给予资助,完成正常学业。第三十四条  学校注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有综合实验班、本硕实验班、国学实验班、人工智能实验班、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稀土实验班和医学创新实验班等多个实验班,所有实验班实行书院制管理。符合以上实验班选拔条件的新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并通过考核后转入上述实验班学习。为鼓励江西省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全省高考理科排名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的考生录取后可申请免试转入上述实验班学习。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47;咨询电话:0791-88305092;传真电话:0791-88305066;网址:http://zjc.ncu.edu.cn;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小南新。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南昌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8-02-02
一、学校简介南昌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文理工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双一流”)计划入选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国家中西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江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二、体育系简介南昌大学体育系成立于2003年5月,下设体育专业教研室、公共体育教研室、体育科研室、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运动测试与实验中心、场馆管理中心。拥有体育学一级硕士点、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运动训练本科专业以及9支高水平运动队。承担着体育专业与学校公共体育课教学、课外群众体育指导和高水平运动训练竞赛及体育学科建设等工作。现有教职工85人,专任教师83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41人,国际级裁判5人,国家级裁判员26人。具有博士学位9人、硕士学位57人。三、培养目标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专业运动队、各类高等院校、各级业余体校、体育传统学校和体育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教学、训练、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四、学制、学位、学费学制:4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师范类;学费标准:5550元/学年。五、招生计划、范围、项目(一)招生计划: 45名(不含免试入学计划)。(二)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赛艇项目只面向江西省招生)。(三)招生项目及人数:招生项目招生人数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全能)0-8人男子篮球0-6人女子篮球0-5人男子排球(非自由人)  0-6人男子排球(自由人)0-2人女子排球(非自由人)0-3人男子足球(非守门员)0-5人男子足球(守门员)0-1人女子网球0-2人游泳0-1人男子乒乓球0-2人跆拳道0-2人赛艇(限招收江西考生)0-2人合计45人六、报考条件(一)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二)招生项目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要求。1、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项目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2、游泳、乒乓球、跆拳道、赛艇项目须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3、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4、考生报名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 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七、报名(一)考生依据南昌大学招生简章,在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二)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先录取一志愿,院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三)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四)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五)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2018年3月15日12:00前交给我校,逾期不予受理。八、体育专项考试(一)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公告。(二)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版)。(三)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按要求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九、文化考试(一)考试时间:(二)文化考试由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二)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三)考生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四)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1、22日参加文化考试。(五)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十、录取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一)各项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65分(含)以上。2、田径、跆拳道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3、游泳、赛艇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85分(含)以上。(二)根据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不低于180分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符合报考条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项目之间录取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各分项目计划不予调配。(四)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十一、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一)免试入学条件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招生项目为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所包含的项目;3、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4、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见附件3)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5、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免试进入我校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如运动员申请就读其他专业,应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二)申报材料1、《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2)(扫描件或照片);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扫描件或照片);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4、身份证(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三)办理程序1、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2、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应根据院校招生简章,自行联系拟申请就读高校,并填写《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获得学校招生部门盖章同意;3、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于2018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以下简称免试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4、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以及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于2018年3月5-20日12:00前通过“免试入学系统”管理终端完成运动员资格审核,审核后打印纸质《审核汇总表》(系统提供打印)盖章后,于3月31日前报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以受理;5、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体教联盟)上进行公示;6、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十二、联系方式及地址部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联系人:段老师13007289868,杨老师13576990700 电话:0791-88305096网址:http://zjc.ncu.edu.cn。附件1:报名申请表报名申请表.docx附件2: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docx附件3: 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详情
南昌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9-01-23
学校简介南昌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文理工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江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唯一的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地处“英雄城”江西省省会南昌,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和抚州5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520亩,校舍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开创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先河。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008年10月,习近平同志视察学校时深情寄语“南昌大学前景无限”。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学校视察,就高校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发表重要讲话,并勉励学校走创新发展之路,希望当代大学生珍惜韶华,用青春铺路,让理想延伸。体育系简介南昌大学体育系成立于2003年5月,下设体育专业教研室、公共体育教研室、体育科研室、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运动测试与实验中心、场馆管理中心。拥有体育学一级硕士点、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运动训练本科专业以及9支高水平运动队。承担着体育专业与学校公共体育课教学、课外群众体育指导和高水平运动训练竞赛及体育学科建设等工作。现有教职工85人,专任教师82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47人,国际级裁判5人,国家级裁判员26人。具有博士学位9人、硕士学位57人。培养目标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专业运动队、各类高等院校、各级业余体校、体育传统学校和体育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教学、训练、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学制、学位、学费学制:4年制本科;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师范类;学费标准:5550元/学年。招生计划、范围、项目(一)招生计划:60名(不含免试入学计划)。(二)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赛艇项目限招收江西考生)。(三)招生项目及人数:招生项目招生人数田径0-10人男子篮球0-13人女子篮球0-10人男子足球(非守门员)0-5人男子足球(守门员)0-1人男子网球0-8人男子羽毛球0-2人游泳0-2人女子技巧0-3人跆拳道0-4人赛艇(限招收江西考生)0-2人合计60人报考条件(一)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二)招生项目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要求。1、田径、篮球、足球、男子网球项目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2、男子羽毛球、游泳、女子技巧、跆拳道、赛艇项目须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3、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为准。(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报名(一)考生依据南昌大学招生简章,在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报名。(二)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先录取一志愿,院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三)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四)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五)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并在2019年3月15日12:00前交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体育专项考试(一)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地点: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公告。(二)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版)。(三)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考试(一)考试时间:时间上午(9:00—10:30)下午(14:00—15:30)4月20日语文数学4月21日政治英语(二)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三)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四)考生4月15日12:00后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五)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0、21日参加文化考试。(六)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阅卷单位进行成绩复核,于5月17日12:00前回复考生。录取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一)各项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篮球、足球、男子网球、男子羽毛球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65分(含)以上。2、田径、跆拳道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3、女子技巧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80分(含)以上。4、游泳、赛艇项目的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85分(含)以上。(二)根据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不低于180分的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符合报考条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项目之间录取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四)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五)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联系方式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47联系人:段老师13007289868,王老师18970947969 电话:0791-88305066网址:http://zjc.ncu.edu.cn。详情
湖北:关于推迟重庆邮电大学、南昌大学在鄂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的通知2018-01-23
因我省艺术类统考(非美类)合格分数线尚未确定,现将重庆邮电大学(非美类)、南昌大学(非美类)在鄂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由2018年1月23—24日调整为2018年1月24—25日中午12:00。以上两所院校的考试时间不变。特此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详情
南昌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有关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项目的补充说明2018-02-01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7〕147号)的相关精神,为满足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南昌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有关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项目中增加围棋。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2018年1月11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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