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地出生的儿童】医院产房给予接种乙肝疫苗第1针,出生半个月内持户口簿(流动儿童家长持暂住证)、出生证明、第一针乙肝苗接种证明和预防接种告知手册到户口所在地(流动儿童则到居住地)的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手续,领取预防接种证,医生根据您孩子的月龄安排孩子以后的预防接种。
【儿童流入南昌市半个月内】家长及时持暂住证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计划免疫接种点办理预防接种手续。
注:若在原籍或其他地方已打过预防针,应提供以前的预防接种史,根据情况继续接种或补种各种疫苗。
1、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注: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
2、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
注:
(1)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
(2)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南昌市安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0791-83422279
地址:南昌市安义县城文峰路55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