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本辖区的已婚育龄妇女;
2、男方户籍在本辖区内,女方户籍虽在外县区(除东湖区、西湖区外),但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或具有长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
1、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免冠近照各1张;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鉴定证明。
1、新婚夫妇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女方照片3张、合照1张以及双方单位、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有关婚育状况证明及育龄妇女在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的生育体征检查和优生检测(出生缺陷干预)结果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人口计生委办证登记处办理《生育服务证》。
2、育龄夫妇生育后,在一个月之内凭《生育服务证》、《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等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口计生办审核盖章后,即可到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南昌一胎生育登记地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
南昌市湾里幸福街道办事处
电话:0791-83785886
地址:招贤路190号附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