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证因遗失而需要补办的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
3、报考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4、省辖市级以上报纸公示(近三个月内)
5、同底二寸照片1~2张(与医师资格证同底)
6、经办机构所需的其他材料
1、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持上述材料至报考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3、窗口受理人员按照上述应提交的材料查验申请资料
4、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登记
5、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善的,及时将需要补充的材料、补办手续等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6、由卫生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报送至省医学考试中心
7、省卫生厅医政处依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批者,由省卫生厅医政处补发《医师资格证书》,并转交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人适时到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南昌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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