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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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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学院

英文名:Nanch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简称:“南工”,“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南昌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民族类/理工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 南昌工学院招生简章

南昌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30
南昌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南昌工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03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院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院校名称:南昌工学院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办学性质:民办校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二、招生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二○一二年秋季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1、本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达生源地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的考生);2、民族本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3、民族本科预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4、高职(专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达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的考生);5、民族专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6、民族专科预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7、单独招生(已通过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三、录取规则:1、经生源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中职教育,一律不能注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2、进档考生录取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具体情况,所有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3、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5、艺术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排名不分文理科)。江西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或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6、单独招生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8、不要求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9、外语语种不限。10、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有关政策规定,民族本科考生可在生源省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本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提档,民族专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专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60分提档。 四、毕业证书发放种类学生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南昌工学院印章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五、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见江西省发改委委员会《关于核定南昌理工学院本科及专科、艺术类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2]1672号),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六、奖励、奖学、助学措施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教育部政策颁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且学校建立了新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六、退学退费办法:如学生有特殊原因符合退学要求的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七、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邮政编码:330108联系电话:0791-87583756 87583757 传 真:0791-87583755学校网址:http://www.ncgxy.com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南昌工学院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详情
南昌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4-28
一、院校基本信息:南昌工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03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院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院校名称:南昌工学院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办学性质:民办校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二、招生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二0一四年秋季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1、本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达生源地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的考生);2、民族本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3、民族本科预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4、高职(专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达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的考生);5、民族专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6、民族专科预科(招收参加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7、单独招生(已通过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三、录取规则:1、经生源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中职教育,一律不能注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2、进档考生录取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具体情况,所有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3、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5、艺术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排名不分文理科)。江西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或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6、单独招生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8、不要求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9、外语语种不限。10、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有关政策规定,民族本科考生可在生源省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本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提档,民族专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专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60分提档。 四、毕业证书发放种类学生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南昌工学院印章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五、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见江西省发改委委员会《关于核定南昌理工学院本科及专科、艺术类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550号),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六、奖励、奖学、助学措施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教育部政策颁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且学校建立了新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六、退学退费办法:如学生有特殊原因符合退学要求的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七、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邮政编码:330108联系电话:0791-87583756 87583757 传 真:0791-87583755学校网址:http://www.ncgxy.com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南昌工学院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详情
南昌工学院2016年普通招生录取章程2016-06-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昌工学院办学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院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办学性质:民办。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层次的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各职能单位、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专科、及其预科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落实相关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专科等层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单位、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八条、学校纪检(纪委)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第十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第十一条、学校招生网(http://zsb.ncgxy.com)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西省外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录取时,批准我校设立艺术类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生源地省联考成绩。第十四条、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有关政策规定,民族本科考生可在生源省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本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提档,民族专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专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60分提档。第十六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工学院招生网”查询。第十八条、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建立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邮编:330108;咨询电话:0791-87583756 87583758;传真电话:0791-87583755;网址:http://zsb.ncgxy.com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南昌工学院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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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创业南路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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